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7.1327条
第27.1327条 磁航向指示器
除本条(b)款所规定外,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每个磁航向指示器必须安装成使其精度不受旋翼航空器振动或者磁场的严重影响;
经校正后的偏差,平飞时在任何航向上均不得大于10°。
如果安装了在平飞时的任一航向上的偏差均不大于10°的稳定磁航向指示器或者陀螺航向指示器,则非稳定的磁航向指示器在使用电加温风挡玻璃一类用电系统时的偏差可以大于10°,但对超过10°的非稳定磁航向指示器的偏差必须按照本规定第27.1547条(e)款的规定设置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