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7.695条
第27.695条 动力助力和带动力操作的操纵系统
如果采用动力助力或者带动力操作的操纵系统,在万一发生下列任一失效时,备用系统必须立即起作用,以保证继续安全飞行和着陆:
系统动力部分中任何单一失效;
全部发动机失效。
每个备用系统可以是双套动力部分,或者一个人工操纵的机械系统,该动力部分包括动力源(如液压泵)以及阀门、管路和作动筒等。
必须考虑机械部件(如活塞杆和连杆)的损坏及动力缸的卡阻,除非它们极不可能发生。
如果采用动力助力或者带动力操作的操纵系统,在万一发生下列任一失效时,备用系统必须立即起作用,以保证继续安全飞行和着陆:
系统动力部分中任何单一失效;
全部发动机失效。
每个备用系统可以是双套动力部分,或者一个人工操纵的机械系统,该动力部分包括动力源(如液压泵)以及阀门、管路和作动筒等。
必须考虑机械部件(如活塞杆和连杆)的损坏及动力缸的卡阻,除非它们极不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