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7.1549条
第27.1549条 动力装置仪表
每个所需的动力装置仪表,必须根据仪表相应的类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最大安全使用限制和(如有)最小安全使用限制用红色径向射线或红色直线标示;
正常使用范围用绿色弧线或绿色直线标示,但不得超过最大和最小安全使用限制;
起飞和预警范围用黄色弧线或黄色直线标示;
发动机或螺旋桨因振动应力过大而需加以限制的转速范围必须用红色弧线或红色直线标示。
所有一台发动机不工作(OEI)限制或批准的使用范围必须标记,使其与本条(a)至
的标记有明显的区别,但30秒一台发动机不工作(OEI)限制可以不作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