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7.999条
第27.999条 燃油系统放油嘴
在每个燃油系统的最低点,必须至少有一个易于接近的放油嘴,当旋翼航空器处于使用中预期的任何地面姿态时,可完全放出系统中的燃油。
本条(a)要求的每个放油嘴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使排放油避开旋翼航空器各部分;
有手动或自动机构,能确实地锁定在关闭位置;
具有满足下列要求的放油阀:
(ⅰ)易于接近并易于打开和关闭;
(ⅱ)阀门位置或其防护措施,能在起落架收起着陆时防止燃油喷溅。
滑油系统
在每个燃油系统的最低点,必须至少有一个易于接近的放油嘴,当旋翼航空器处于使用中预期的任何地面姿态时,可完全放出系统中的燃油。
本条(a)要求的每个放油嘴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使排放油避开旋翼航空器各部分;
有手动或自动机构,能确实地锁定在关闭位置;
具有满足下列要求的放油阀:
(ⅰ)易于接近并易于打开和关闭;
(ⅱ)阀门位置或其防护措施,能在起落架收起着陆时防止燃油喷溅。
滑油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