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1061条
第23.1061条 安装
总则每台液冷式发动机必须有一个独立的冷却系统(包括冷却液箱),并按以下要求安装:
冷却液箱的支承,应使液箱载荷分布在液箱的大部分表面上;
在冷却液箱及其支座之间应装有隔垫或其他隔离措施以防擦伤;
使用的隔垫或其他隔离措施必须是不吸液的或经处理防止吸收可燃液体;
在注液或工作时,除膨胀箱外,冷却系统的任何部分不能集存空气或蒸气。
冷却液箱冷却液箱的容量必须至少为3.78升(1美加仑),加上冷却系统容量的10%。此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每个冷却液箱必须能承受在运行中可能遇到的振动、惯性力及液体载荷;
每个冷却液箱必须至少有整个冷却系统容量10%的膨胀空间;
飞机在正常地面姿态时,必须不可能由于疏忽而使所加冷却液占用膨胀空间。
加液口接头每个冷却液箱加液口接头均必须按第23.1557(c)的规定作标记。此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必须防止溢出的冷却液流入冷却液箱舱,或流入冷却液箱外的飞机任何部分;
每个凹形冷却液加液口接头,必须有放液嘴,其排放液能避开飞机各个部分。
导管和接头每个冷却液系统的导管和接头必须符合第23.993的规定。但是发动机冷却液进口和出口导管的内径不得小于相应的发动机进口和出口接头的直径。
散热器冷却液散热器必须能承受它通常遇到的振动、惯性力及冷却液压力载荷。
此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每个散热器的支承必须允许由于工作温度而引起的膨胀并能防止将有害的振动传给散热器;
如果使用可燃冷却液,冷却液散热器进气道的位置必须使起火时从发动机短舱来的火焰不能触及散热器。
放液嘴必须有一个满足下列要求的可接近的放液嘴:
在飞机处于正常地面姿态时,可以放出整个冷却系统(包括冷却液箱、散热器和发动机)内的液体;
排放液能避开飞机各个部分;
具有能确实地将它锁定在关闭位置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