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1041条
第23.1041条 总则
在最不利的地面,水面和直到申请批准的最大高度和最高外界大气温度条件下工作,以及在发动机和辅助动力装置正常停车后,动力装置的冷却措施必须能使动力装置部件、发动机所有液体以及辅助动力装置部件和所用的液体温度,均保持在对这些部件和液体所制定的温度限制以内。
在最不利的地面,水面和直到申请批准的最大高度和最高外界大气温度条件下工作,以及在发动机和辅助动力装置正常停车后,动力装置的冷却措施必须能使动力装置部件、发动机所有液体以及辅助动力装置部件和所用的液体温度,均保持在对这些部件和液体所制定的温度限制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