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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781条

第23.781条 驾驶舱操纵手柄形状

襟翼和起落架操纵手柄必须符合下图中的一般形状(但无需按其精确大小和特定比例):

动力装置操纵手柄必须符合下图中的一般形状(但无需按其精确大小和特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