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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751条

第23.751条 主浮筒浮力

每个主浮筒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比在淡水中承托该水上飞机或水陆两用飞机最大重量所需该浮筒浮力大80%的浮力;

有足够的水密隔舱来合理保证在任一主浮筒的任何两个隔舱注满水时,水上飞机和水陆两用飞机仍能浮在水面上而不倾覆。

每个主浮筒必须具有不少于4个体积大致相等的水密隔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