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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679条

第23.679条 操纵系统锁

如果有一种在地面或水上锁住操纵系统的装置,则:

必须有措施达到下述要求:

在锁住状态下给驾驶员一个不会误解的警告;或

当驾驶员以正常方式操纵主飞行操纵器件时能自动脱开;

该装置的安装能限制飞机的使用,该装置锁住时,则驾驶员在开始起飞时会获得不致误解的警告。

该装置必须具有防止它在飞行中可能被无意锁住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