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2025年) 第三章 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 第四十四条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2025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三章 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作机制,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需要,可以征用场地、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灭火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并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