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01年) 第三章 棉花质量监督 第二十三条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0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棉花质量监督 第二十三条 经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可的其他纤维检验机构,可以受委托从事棉花质量检验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