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2010年) 五、

五、 出庭用语基本规范

审判长,下面公诉人向法庭举证,证实指控被告人XXX的犯罪事实。该证据是XX公安局(检察院)于X年X月X日在XX地方收集(或提取),主要证明本案XX事实。该证据见XX卷XX页。

审判长,本案的有关证据已全部出示完毕。以上证据足以证实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请法庭充分考虑并依法采纳。

被告人XXX,公诉人现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就以下问题)对你进行讯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你应当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XXX的讯问暂时到此。

审判长,公诉人发问暂时到此。

审判长,公诉人要求继续发问。

审判长,鉴于被告人XXX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公诉人要求传唤同案被告人XXX(或证人XXX)到庭对质。

审判长,经当庭对质,被告人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请法庭不予采信。

公诉人提请法庭传证人XXX到庭作证。

证人(被害人)XXX,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你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的,要负法律责任。你听明白了吗?请你如实回答公诉人的提问。

审判长,证人XXX当庭陈述与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证词不一致,且与本案其他证据相互矛盾,不具有客观真实性,请法庭不予采信。

审判长,公诉人认为辩护人的提问方式(或内容)不当(或具有诱导性倾向),请审判长予以制止(或不予采纳)。

审判长,辩护人刚才…,违反法律规定,请法庭予以制止。

请辩护人注意…..,辩护人刚才…,违反法律规定,请正确行使辩护权。

公诉人认真听取了被告人XXX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X点,现分别答辩如下。

审判长,对上一轮答辩的X观点,为了使法庭对此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公诉人特作如下补充发言。

公诉人对本案有关意见均已作出答辩,答辩意见全部发表完毕。

鉴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诉人提请法庭休庭,待相关事实查清后再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