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2010年) 第十二条 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2010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宣传用语应当准确、生动,富有亲和力、感染力、说服力,诠释法律和检察业务规范严谨、周密,发布检察工作、案件或事件信息客观、真实。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