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2010年) 四、 职业作风 第三十九条 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2010年) 第三十九条 四、 职业作风 第三十九条 保持和发扬良好生活作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克己奉公,甘于奉献,反对奢侈浪费。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