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2010年) 三、 职业纪律 第二十六条 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2010年) 第二十六条 三、 职业纪律 第二十六条 严守政治纪律,不发表、不散布不符合检察官身份的言论,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三、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