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3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有初步证据证明存在违反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依据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属于本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未超过行政处罚时效。

决定立案的,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由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负责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