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13年) 第七条 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1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