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2011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2011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对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放射性物质释放超越国界的核事故应急,除执行本条例的规定外,并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