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1991年) 3 厂址选择准则 3.3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1991年) 3.3 3 厂址选择准则 3.3 确定外部人为事件设计基准的准则 3.3.1 对于推荐厂址,必须充分调查研究可能影响安全的与设计基准外部人为事件有关的所有厂址特征。 3.3.2 必须查明核电厂厂址所在区域内在某些情况下存在的可能危及核电厂安全的设施和人为活动,并应根据其影响安全的严重程度予以分类。并且应当采用这个分类来明确那些用于确定设… 3.3.3 必须收集有关上述重要人为事件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的资料,并分析其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3.4 必须采用恰当的方法确定设计基准人为事件。必须证明这个方法是与厂址所在区域的特征及目前的技术水平是相适应的。 3.3.5 必须将每一重要人为事件表示为导出核电厂有关人为事件设计基准的输入项。 3.2.7 目录 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