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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1991年) 3.1.4

3.1.4 必须对推荐的厂址和核电厂进行综合考虑以确定其设计基准外部事件。必须选择所有与重大的辐射风险有关的外部事件作为考虑事项,并确定其设计基准。由外部事件引起的辐射风险不应超过由内部事故所引起的辐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