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1991年) 5 影响核电厂对其所在区域产生影响的厂址特征 5.1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1991年) 5.1 5 影响核电厂对其所在区域产生影响的厂址特征 5.1 放射性物质的大气弥散 5.1.1 必须进行厂址区域的气象描述,包括基本气象要素和现象,如风速、风向、气温、降水量、湿度、大气稳定度参数和持续逆温。 5.1.2 必须在厂址或厂址附近完成在适当高度和地点观测并记录主要气象要素的气象观测计划。厂址的评价必须包括至少一整年的观测资料和可从其他的来源得到的任何其他现有资料。 5.1.3 必须基于区域调查资料,采用恰当的模型以评定放射性释放物的大气弥散。 5.1.4 该模型的范围必须包括任何可能影响大气弥散的厂址和区域的异常地形特征及核电厂特征。 5 目录 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