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1991年) 4 对外部事件设计基准的评价 4.8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1991年) 4.8 4 对外部事件设计基准的评价 4.8 基土液化 4.8.1 必须采用厂址地区特定的地面运动来评价推荐厂址的基土液化的可能性。 4.8.2 基土液化的评价必须包括采用公认的基土勘察和分析的方法,并留有安全裕度,以补偿在确定基土特性和计算方法上的不确定性。 4.8.3 如果存在不能接受的基土液化的可能性,而在工程技术上又无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则必须认为该厂址不合适。 4.7.5 目录 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