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核燃料循环设施的报告制度(1995年) 3 建造阶段事件报告 3.3 事件报告 3.3.3 核燃料循环设施的报告制度(1995年) 3.3.3 3 建造阶段事件报告 3.3 事件报告 3.3.3 补充报告在下列情况下,应提交补充报告: (1) 原事件报告需要补充或修正,如在原事件报告递交以后发现某些内容与事实不符或遗漏了某些重要细节,或当时还没有结论,或没有决定采取纠正措施,或改变已经确定的计划等,必… (2) 对复杂的事件,如果国家核安全局认为原事件报告不够详细,营运单位必须根据所指定的范围和内容提交补充报告。 (12)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