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2000年) 第六条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200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当年的1至3月底。当年新办企业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3个月内鉴定完毕。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