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七条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