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第五章 监督 第十九条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对核巨灾准备金的计提、管理、使用等实施监督。 第二十条 再保险人、保险中介公司帮助保险公司实施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中国银保监会可将其从中国再保险登记系统有效清单中剔除,且2年内不得恢复、不得再次登记。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