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 第五章 校车通行安全 第三十五条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校车通行安全 第三十五条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 第三十五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