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绩效目标设定、审核、下达的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草原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财政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

林业草原发展规划、林业草原行业标准及其他相关重点规划等。

统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林业草原统计数据和财政部门反映资金管理的有关数据。

符合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要求的其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