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预算下达 第十八条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预算下达 第十八条 财政部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计数提前下达省级财政部门,抄送国家林草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