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成果入库程序 第八条 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八条 第三章 成果入库程序 第八条 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北京、东北、南京、西南林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以下简称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单位)成果的填报、审核和提交工作。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