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2000年) 第四章 林业站的管理 第十五条 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林业站的管理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林业站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林业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达到相应技术水平的人员聘任相应的技术职务。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