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2017年)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四十二条 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2017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四十二条 银行、支付机构应建立条码支付交易风险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可疑交易,并采取阻断交易、联系客户核实交易等方式防范交易风险。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