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2017年) 第三章 特约商户管理 第二十二条 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2017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特约商户管理 第二十二条 银行、支付机构拓展条码支付特约商户,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确保所拓展的是依法设立、合法经营的特约商户。 第三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