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2007年) 2. 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村民可以申请减免筹劳。 二、 筹资筹劳的程序 (六)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2007年) (六) 2. 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村民可以申请减免筹劳。 二、 筹资筹劳的程序 (六) 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二、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