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 第四章 村庄和集镇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 第二十四条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村庄和集镇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确需修改的,须经历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变更设计通知单或者图纸。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