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 在不增加农村居民个人负担的基础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合理制订村卫生室的一般诊疗费标准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