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四章 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村卫生室人员考核工作的开展,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逐步建立村卫生室人员的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