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四章 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 村卫生室要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内禁止吸烟。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就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温馨。村卫生室人员着装规范,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