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四章 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