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章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禁止进口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禁止进口: 第八条 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进口机电产品目录》。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