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2005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经商务部审定并赋予国际招标资格、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的法人。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