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2005年) 第三章 年度资格审核 第十二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2005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年度资格审核 第十二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10日将年度资格审核材料报送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相应的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2月1日至10日将初步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