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2014年) 第四章 投标 第三十三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投标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真实的响应。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在投标有效期内应当有效。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