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三章 招标 第二十二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招标 第二十二条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组织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