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出口招标办法(2001年) 第六章 招标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机电产品出口招标办法(2001年) 第二十五条 第六章 招标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中标保证金由招标办公室代财政部收取并存于专项帐户,招标办公室可申请部分资金用于招标管理工作,并每年向招标委员会报告中标保证金收支情况。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