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年) 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二节 监督管理 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年) 第八十条 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二节 监督管理 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第七十九条 目录 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