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年) 第八十八条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

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