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二节 申请 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二节 申请 第二十条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第十九条规定的证明和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