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年) 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一节 记分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一节 记分 第五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2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