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年) 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年) 第五十一条 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五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